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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笔会狱中作家委员会关于郑贻春被判刑的紧急通告 



2005年9月28日 

紧急行动网络2005年第40号 


中国:诗人、教授、自由记者郑贻春被判刑七年,健康堪忧 

国际笔会狱中作家委员会抗议中国东北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今年9月20日判处诗人、教授、自由记者郑贻春七年徒刑。郑贻春是今年7月21日因其批评文字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审判的,他的许多作品发表在一些海外网站上。郑贻春是糖尿病患者,据报道因为他的情况而被拒绝治疗。笔会严重关注他的身体健康。 

根据笔会的信息,48岁的郑贻春于2004年12月3日被捕,其罪名与他为国外的出版机构和网站撰写的63篇文章有关。他的亲属据报曾遭恐吓,如果他们就他被捕的事接触国际新闻机构或人权团体就会遭报复。 

“无疆界记者”组织提供了以下有关郑贻春的背景情况: 

“他是少数民族朝鲜族人,已经发表了八部诗集和二百多篇散文和政论,最近发表了数十篇在一些海外的报刊上,包括《大纪元时报》以及《博迅》和《民主论坛》等网站。在被捕前,他还曾担任辽宁省某大学的英语教授。” 

郑贻春被关押在辽宁省盘锦市第一看守所。他患有糖尿病,而据其亲属所说,他在监禁中未得到任何治疗。据信他的身体健康正在恶化,令人严重关注。 

国际笔会狱中抗议关押诗人、教授、异议作家郑贻春,并呼吁根据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第19条立即无条件释放他。笔会严重关注有关他在狱中被拒绝治疗其糖尿病的报道,要求立即给予他医疗关注。 

请向中国当局呼吁: 

——抗议关押诗人、教授、异议作家郑贻春,并呼吁根据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第19条立即无条件释放他; 

——表达严重关注郑贻春的身体健康,要求紧急给予他所有必要的医疗条件。 

鼓励各笔会中心接纳郑贻春为荣誉会员。 


政府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1000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转国家主席胡锦涛阁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100020 
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10号司法部长吴爱英女士 

请注意:中国当局的传真号码不再好用,因此也可要求你所在国的中国外交使节转寄呼吁书。 

如果可能,请将呼吁书副本交你所在国的中国外交使节。 

有关进一步消息,请联系国际笔会狱中作家委员会的Cathy McCann, 

地址: 9/10 Charterhouse Buildings, 

London EC1M 7AT UK, 

电话:+44(0) 2072533226 

传真:+44(0)2072535711 

电子信箱:cmccann@wipcpen.org 

  
(独立中文笔会狱中作家委员会翻译) 

 

© 2005 独立中文作家笔会狱中作家委员会  Writers in Prison Committee of IC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