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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8月3日
紧急行动网络2005年第6号第1次补充
中国:作家张林被判5年监禁
国际笔会狱中作家委员会对作家张林于2005年7月28日被判5年监禁和剥夺政治权利4年的消息感到震惊,认为对张林的这种重判直接侵犯了其受《联合国普遍人权宣言》第19条款保护的言论自由权,呼吁立即无条件地释放他。
今年2月,国际笔会狱中作家委员会对其99个国家中的会员发出警讯:异议作家、民主倡导者张林于2005年1月27日在安徽省蚌埠市火车站被捕,当时他刚从北京回来。他原计划到北京悼念2005年1月17日去世的已故改革派政治家赵紫阳。但当局不予允许,并强制他回蚌埠。
据报道,张林被捕是由于写了一系列“过激”文章发表在互联网上。1月29日张林被以“扰乱社会秩序”的罪名处罚拘留十五天,2月6日警察搜查了他的家;而在2月12日,也就是其拘留即将到期的时候,他又被指控“涉嫌危害国家安全”而遭继续关押。
对张林的判决据报是由华东地区安徽省蚌埠中级人民法院于2005年7月28日做出的。当时没有正式宣布判决,直到5天后的8月2日,当事人可提出上诉的10天有效期过了一半时间后,才向他的律师宣布。笔会了解到,张林正在提出上诉。
背景:
张林是安徽省蚌埠市人,多年来积极投入民主运动,写了大量关注中国政治和人权问题的文章。因为他的政治行为,张林曾反复多次地被投入监狱。
推荐行动:
请发出你的呼吁
--抗议对张林判处5年并剥夺政治权利4年;
--指出对他的监禁,不仅侵犯了《世界人权宣言》,而且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98年已成为签约者之一的、特别保证自由言论权利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9条。
--敦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遵守该承诺,并立即无条件地使张林获得自由。
呼吁书寄往: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邮政编码100032
国务院转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
胡锦涛阁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邮政编码100020
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10号
司法部长
张福森阁下
(请注意:上述地址没有传真号码,推荐邮寄呼吁书。同时将复印件寄给或传真给你所在国的中国大使馆,请他们把你的呼吁送往中国,并同时欢迎大使馆对你的呼吁提出任何意见)
有关进一步消息,请联系国际笔会狱中作家委员会的Cathy McCann,
地址: 9/10 Charterhouse Buildings,
London EC1M 7AT UK,
电话:+44(0)2072533226
传真:+44(0)2072535711
电子信箱:cmccann@wipcpen.org
(独立中文作家笔会根据英文原本狱中作家委员会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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